今天是
  "以我心灵美 创造环境卫生美",搞好环境卫生,防止疾病传播","人人齐参与,共建卫生城","人人参与垃圾分类,处处造就绿色环境,个个享受健康生活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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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设置5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审批 2.户外临时宣传品设置审批
3.余泥渣土排放(受纳)申请 4.网上开通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副证 
5.施工工地环境卫生保证金办退 6.余泥渣土排放(受纳)违章工地处理
7.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办事项目名称 网上开通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副证
办事依据 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、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
办理条件 已办理余泥渣土准运证正证的车辆为已办理余泥渣土排放(受纳)手续的工程运输余泥,初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副证
办理程序 1、受理;2、资料审核;3、网上开通
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。
办事期限及服务承诺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批复
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准运证副证申请表、余泥渣土排放证(或临时余泥渣土排放复函)复印件、运输合同。
申请书(表格)名称(附示范文本)  
联系电话 34371685、34381885
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-102号飞龙大厦四楼
受理窗口 办证厅
受理时间 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00(国家规定的公休、节假日除外)
办事网址 广州余泥管理政务网 http://www.gzyuni.gov.cn/
投诉电话 34140759、34140791
投诉处理时限 接投诉后5日内将受理(不受理)决定通知投诉人,9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送达投诉人。
备注 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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