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
  "以我心灵美 创造环境卫生美",搞好环境卫生,防止疾病传播","人人齐参与,共建卫生城","人人参与垃圾分类,处处造就绿色环境,个个享受健康生活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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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珠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内设机构


    党委办公室

    负责党的组织、宣传、纪检等工作;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,局中层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考察、任免和后备干部的管理、培养工作;负责统战、侨务和工、青、妇工作;负责办理工作人员出境出国的有关手续;负责计划生育、保密等工作;负责行政监察、民兵武装工作。

    行政办公室

    负责行政秘书事务、政务信息收集、综合调研、信访、保密、外事接待、车辆和档案、信息化管理、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人事档案、保卫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、防火宣传教育、检查管理工作、负责环卫系统固定资产的产权、土地使用权证及基建项目资料的收集、归档管理工作;负责征地、拆迁补偿事宜;负责组织制订并监督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工作;负责落实、处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

    负责对全区街道环卫站、局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;监督落实十六小时保洁制度;负责机团、居民生活垃圾和保洁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;改革垃圾收运方式,逐步推行垃圾的分类收集、运输和处理,协助街道做好垃圾压缩转运站规划选点、建设和管理;推行环卫作业机械化和环卫工作社会化服务;指导监督区内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工作;负责对公厕质量和粪肥清运的监督管理;制定区内环卫设施(车辆、果皮箱、垃圾筒等)的维修、改建、增设计划,审核单位或个人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生活垃圾收运站、公共厕所等设施;负责死鼠和病、死禽畜收集处理的监督管理;负责对辖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和各类广告招牌、霓虹灯、显示屏幕、灯箱、标语、画廊、橱窗等从城市容貌角度实施审核管理;对辖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和在城市建筑物、设施上张挂、张贴宣传品的审批管理;负责对在辖区内运行的机动车辆防漏设施以及在运输过程中泄漏、遗撒进行检查监督和依章处理;负责对城区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和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管理;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站的管理;加强对主干道两旁和车站、码头航空港、旅游点的建(构)筑物或设施的立面容貌管理,监督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清洗、整饰;督促区内有关产权单位对残旧不整的管线进行清理、扶正;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、维修和恢复倒塌或损坏的树木及电线杆、交通护栏、路牌站牌(亭)、果皮箱、消防栓、井盖等公共设施;对建筑工地周边围蔽设施环境卫生进行管理,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堆放建筑材料,负责收取和管理施工工地环境卫生保证金;负责对单位、店铺(摊档)废弃物收容器设置的指导监督;负责对马路、人行道卫生保洁质量的检查监督,负责市容样板街的评比达标和检查;承担“门前三包”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;处理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受罚单位和个人的申诉、复议、裁决工作;负责收集统计和报告环卫资料数据。

    基建科

    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政策法规;负责制订和监督执行辖区内零星余泥渣土排放的行政管理措施;负责管理余泥渣土排放执法业务;负责辖区内有关建设项目需要建设化粪池、垃圾压缩站和公厕等环卫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、报建审批和竣工验收;负责环卫设施建设招标管理工作;负责本局办公、生活及环卫设施建设工作项目的报建、施工图纸的审定、施工监督验收和工程预结算工作。

    财务科

    负责局机关财务日常工作,编制局年度财务收支计划、财务决算报告、会计报告;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的国有资产、预算内外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和内部审计;负责局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解缴,及时下达基层业务经费。

    离退休干部管理科

    负责贯彻中央、省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、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;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、生活福利、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;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;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;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,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;承担局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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